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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道光十三年林鼎茂等三人立杜賣盡根契藏品圖,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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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三年林鼎茂等三人立杜賣盡根契藏品圖,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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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三年林鼎茂等三人立杜賣盡根契

林鼎茂等3人

立契人:林鼎茂等3人, 林安邦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833~1833

長:53 x 寬:79 (cm)

立杜賣盡根契人林鼎山鼎茂萬致兄弟等有承父林陞義於嘉慶十七年間明買過李光成水田一所址在武朥灣加里珍共王爺宮遷大圳下東至楊家田為界四至官田小圳為界南至張家大圳為界北至楊家田並官田為界四至界址明白經丈二甲二分零帶張家大圳水五分并劉家大圳水份通流到田灌溉年配納大租谷八石契經投稅遺下山兄弟等掌管無異今因乏銀別創兄弟商議情愿將此田業併水份等項盡行出賣與人先盡問房親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與林安邦承買三面言議照時值杜賣價紋銀一仟七佰九十八兩其銀即日仝中交山兄弟等仝親收足訖其田業併水份等項隨即仝中照前四至界址盡行踏付買主前

捐贈

登錄號:19980010290

本物件為西元1833年(道光13年)林鼎茂等3人立杜賣盡根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13,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淡水廳邑用印」5枚、「淡水廳邑用印」半截戳記2枚、「福建臺灣府邑用印」1枚、「福建臺灣府邑用印」半截戳記1枚、「清賦騐訖」1枚、印章1枚。立契人為林鼎山、鼎茂、萬致兄弟等,有承父林陞義,明買過李光成水田1所。杜賣物所在地點為武朥灣加里珍共王爺宮遷大圳下,帶張家大圳水5分,劉家大圳水份,年配納大租谷。因乏銀別創,將此田業併水份出賣與林安邦,交易金額為紋銀1798兩。此契約之「清賦驗訖」戳記或「清賦騐訖」,係表示此契約蓋有「清賦驗訖」或「清賦騐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經過清賦局的查核清賦過程。在西元1886年(光緒12年)劉銘傳擔任巡撫期間成立清賦總局,進行土地改革,包括量田與清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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